2020/04/23 11:19 [校內公告]轉知教育部「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來函,請各單位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遵照來文所示辦理

一、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04月07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90024866C號函辦理。 
  二、 「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第四點如附件三,請各單位公告並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周知。